- 用户申请
- 确定方案
- 工程设计
- 工程施工
- 竣工检验及装表接电
- 用电申请
用电主体证明(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);
Ø 项目批复(核准、备案)文件;
Ø 对于重要、“两高”及其他特殊客户,按照国家要求,加验环评报告等证照资料。
如果您目前仅能提供客户用电主体证明(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),在您签订承诺书保证其他资料(在现场勘查时一并提供)真实有效后,我们可先行为您受理。
- 确定方案
根据国家规定,产权分界点以下由您负责施工,产权分界点以上由供电企业负责。
- 工程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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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您对我们服务进行监督,如有建议或意见,请到当地供电营业厅或及时拨打68806880服务热线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!